申请典当行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限额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应实缴,需提供验资报告。;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有营业场所和设施,商铺门面房100平米以上,监控设施不存在死角,保安配置齐全等。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4名高管,其中一名必须是评估鉴定师,剩下3名必须在典当行业有3年从业经验,法人必须本科毕业,且法人可不为高管。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