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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标制造网兽药行业标准(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3     作者:李琳     浏览次数:6143

    为了提高非标制造网兽药的总体产品品质,更好地规范商家的发布行为和提升产品质量,特拟定本行业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国家法规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兽药管理条例》

    《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兽药进出口管理办法》

    《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非标制造网上展示的医药保健类目下的禽畜用药的所有产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

    兽药分为处方兽药和非处方兽药。

     

    2、定义

    兽用处方药,是指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兽用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兽医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兽药。

     

    3、商家经营资质要求

     

    3.1商家从事兽药的生产与销售

    3.1.1商家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

    3.1.2商家还需提供GMP认证证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

    3.1.3商家在本站发布的兽药类的产品信息需在其兽药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内。如商家发布“非无菌原料药”的相关产品信息,则其兽药生产许可证上的生产范围应包含“非无菌原料药”。

     

    3.2商家仅从事兽药的销售

    3.2.1商家为非生产厂家,需要具有合法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经营许可证》;

    3.2.2兽药生产厂家持有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与实际药品一致)以及营业执照;

     

    3.3商家从事兽药进出口的

    3.3.1出口:①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②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颁发的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③兽药的制造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药理和毒理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用于食用动物的兽药的休药期、**残留限量标准、残留检测方法及其制定依据等资料;

                      ④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样本;

                      ⑤兽药的样品、对照品、标准品;

                      ⑥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⑦涉及兽药安全性的其他资料。

    3.3.2进口:商家需具有进口兽药注册证书,进口的兽药应在兽药类别和兽药名称的范围内。

     

    4、产品发布规范

     

           4.1产品发布规范

           4.1.1产品标题发布规范:标题内容至少应包括并按顺序依次为:品牌名+兽药商品名+兽药通用名+规格;标题中各属性内容应与兽药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内容相符。

     

    注:标题中不得填写任何促销、包邮信息等,兽药没有兽药商品名的,则该项不填。

           4.1.1.2标题违规词,请勿填写

    ①价格敏感词(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词语):特价、低价、跳楼价、劲爆价、血价、亏本甩卖、卖价、空降价、恐怖价、底价、吊牌价等;

    ②促销敏感词(包含但不仅限于提下词语):特供、代购、促销、镇店之宝、大促、万人好评、批发、清仓、折扣、超值、全网第一、****、网络爆款、同款等;

    ③绝对化用语:最新科学、最新技术、**进加工工艺、祖传、御制、秘制、宫廷、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全网最底、全国唯一等;

    ④第三方平台信息:如阿里巴巴、马可波罗等信息;

    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词语:台独、藏独、疆独等,违规商品一经查出将被强制下架。

     

    4.1.2主图发布规范

    4.1.2.1图片为实物拍摄,正方形,最小350*350像素,**不超过2M(建议上传750PX*750PX左右的图片)。

    4.1.2.2图片不能有边框,不能多张图片拼在一起。

    4.1.2.3商品要有3张主图,按如下顺序展示:第一张主图为外包装标签正面全貌图,能看到兽药名称、处方或非处方标识等信息;第二张为外包装标签背面或侧面全貌图,能看到生产厂家详细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第三张为说明书图(说明书如有多页,可使用多张图片展示)。

     

    注:若包装背面是说明书,第三张图片可以不用再次上传。

    4.1.2.4图片上不得出现留白现象、加边框文字等。

    4.1.2.5主图中的任何两张图片不能重复。

    4.1.2.6主图示例:


           相关规则:

    非标制造网兽药行业标准(二)

    非标制造网兽药行业标准(三)

    非标制造网兽药行业标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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