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非标智造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机械工业 » 正文

    民用液化气钢瓶全面办理退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0 10:08:16    浏览次数:511    评论:0
    导读

    从有关部门获悉,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解决超期和报废钢瓶问题,从4月12日开始全面办理居民家中散落的超过检验期限和报

        从有关部门获悉,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解决超期和报废钢瓶问题,从4月12日开始全面办理居民家中散落的超过检验期限和报废钢瓶问题,此项工作截至年底结束。

      据了解,在天津市绿色能源——天然气近年来迅速发展,管道天然气覆盖天津市十八个区县的背景下,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底开始整体退出了液化气零售市场,并开展了回收液化气钢瓶的业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所致,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居民用户没有退回液化气钢瓶。鉴于这部分钢瓶均已超过检测期限或属报废钢瓶,不能继续使用,否则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解决居民家中散落的超过检验期限和报废钢瓶问题,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发展,液化气公司从4月12日开始截至年底结束,进行民用液化气钢瓶全面办理退回工作。

      有关钢瓶回收工作安排如下:首先是钢瓶回收范围为,原居民使用液化气公司尚未交回的各类液化石油气钢瓶(包括2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50公斤)。其次,钢瓶回收价格:50公斤钢瓶每只80元;15公斤钢瓶每只20元;10公斤、5公斤、2公斤钢瓶每只10元。另外,2005年以后,液化气公司以押金形式投入社会的15公斤钢瓶,用户需持原手续到各回收站按规定办理退钢瓶、退押金手续。

      钢瓶回收站点的地点有两个,第一个地点是: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部(西青区中北镇工业区内;负责回收以50公斤钢瓶为主的各类钢瓶),联系电话:5839.6359(上午8:30至下午4:00);第二个地点是:河西区西楼后街(原西楼后街服务站;负责回收2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的钢瓶),联系电话:58269619(上午8:30至下午5:00)。居民用户如需要咨询,也可24小时拨打电话5839.6331,进行咨询。

      钢瓶回收期限由4月12日起至今年底12月31日结束(周一至周五办公,周六与周日休息),过期不再办理。液化气公司人员提请部分未交回钢瓶的用户,请您及时退瓶退款,同时还要自觉不再使用超过检修期和报废的钢瓶,确保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以保障全社会的和谐发展。钢瓶回收期满后,仍未交回的钢瓶安全责任由用户承担,天津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键词: 液化气钢瓶
    (文/小编)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fbzzw.cn/news/show-16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fbzzw_cn@163.com。
    0相关评论
     

    (c)2020 FBZZW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68734号